农村税费改革
是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完善,取消面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用税收形式取代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综合性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政府性基金支出
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具有政府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性质。
可支配财力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财政收支平衡
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制度。
社会保障
是指政府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在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养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
“收支两条线”管理
是指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或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根据核定或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以及单位的支出申请和实际工作需要,从国库和财政专户向申请单位拨款。
"收支两条线"管理内容不仅指单纯的收支管理,而是包括多个具体相关的工作内容。在收入管理方面,包括项目审批、标准核定、票据管理、征收体制、账户设置等方面管理;在支出方面,包括部门预算、核拨制度、核定事业发展定额、实行项目库等方面管理。
《预算法》
是保证国家财政计划顺利实现,调整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预算管理机关及各经济组织之间,在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律角度上看,预算法是国家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财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我国的《预算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税 收
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体为95%左右。
预算草案
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中央各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具体布置所属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汇总,编制出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汇总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出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审核、汇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
支出结构
按国家职能分类,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文教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国防支出、债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等。财政支出的基本形式是无偿拨款。
财政贴息
是指财政用于补助用款单位归还贷款利息支出,或者财政性贷款只要求收回本金,少收或不收利息所形成的补贴,又称"利息补贴".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主要是我国针对现行以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财政资金存款账户为基础的分级分散收付制度而实施的一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涉及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国 库
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1985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后修改的名称,在此之前称金库。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关,是国家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算执行的基础。各级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主要起到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的作用。
政府性基金收入
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利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设立政府基金的目的,主要是支持某项特定产业和事业发展。其主要形式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等。
政府采购
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获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指由财政部门管理的、以财政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缴库、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财政总收入是指相对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前的老口径收入,一般包括地方财政收入、入中央金库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不要求各地统计上报汇总,所以全国没有统一的数据。地方财政收入,也称作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由于财政部按此口径统一汇总数据,因而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粮食直补
是指将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所需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开支。实行粮食直补,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良种补贴
为调动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恢复和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从2004年开始,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对种植良种水稻的生产者实行良种补贴。具体是按计税土地上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植良种水稻的农户。每亩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中稻15元,晚稻7元。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组成,全貌反映一个部门收支状况。
国库集中支付
是指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支付方式。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收支两条线
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不和收入挂钩,而是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并拨付的资金管理模式。这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政府采购
是相对于个人采购、家庭采购、企业采购而言的,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公开招标,降低采购成本,获得质量更好的商品和服务,有助于少花钱多办事。
转移支付
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一种财力性补助。它是按规定根据各地一些经济指标,依照统一的公式测算出当地的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对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地方,按一定系数给予补助。
财政经常性收入
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和全国人大预工委的规定,其原则上包括三方面: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二是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三是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基金预算
为了全面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财政部专门设置基金预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主要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是指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2004年以前,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2005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又调整为92.5:7.5.
结余或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稳健财政政策
稳健财政政策理论上说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指财政政策对总需求既不扩张也不收缩的情形,是介于扩张性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是在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物价比较稳定、结构性问题相对突出情况下实行的一种财政政策。从我国的实践看,稳健财政政策是相对于我国过去实行的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而言的,其核心内容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反映了财政政策“松紧适度”的增量平衡取向,“有保有控”的结构优化取向,“制度创新”的完善市场机制取向,“增收节支”的效率取向。
国债项目资金
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经济稳定健康增长,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实施了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调整,加强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五个统筹”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宏观调控,增加国家预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这些专项资金,如果是通过发行国债筹措的,统称为国债项目资金。
“三奖一补”政策
“三奖一补”政策是指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本级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按照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和各自权重计算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的政策。
“三补贴”政策
“三补贴”政策是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是指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是指国家通过建立良种推广示范区,对农民选用良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进行的资金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
增值税转型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政策性关闭破产
政策性关闭破产是指在适用破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国家对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项目的国有企业,在破产财产认定、财产处置优先权、破产债权处置等方面给予特别政策支持的一种破产形式。
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改革农信社管理体制,将农信社的管理交由地方省级政府负责;二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扩大入股范围,提高入股额度,产权形式可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三种形式,组织形式可采取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法人和两级法人等模式。
实物费用定额
实物费用定额是指对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的核定同实物消耗挂钩的一种费用核定方法,目的是降低能耗、促进中央部门实物资产有效管理、实现部门资源占用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自2004年开始,先后选择了审计署等18家中央部门进行试点,并下达了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机动车辆的实物费用定额标准。目前,这种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上采取“虚转”,不同预算安排挂钩。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金财工程
金财工程是国家2002年确定建设的十二个重点电子政务工程之一,它是以覆盖财政系统的纵横向三级网络为支撑,以安全体系为保障,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采购定单为预算执行的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资金的有效调度为特征,以实现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政府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将部分新增国债项目资金转贷给地方,用于国家确定的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由地方政府还本付息,不列入中央预算,也不作财政赤字处理。2006年起取消代地方政府发行。
“大通关”
“大通关”是指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程的简称,即通过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单证流、信息流、货物流和旅客流进行整合和优化,使之更加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旅客提供服务,提高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及人员的通关速度。
“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项政策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中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