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王林——
这处停车场应停建
位于四方区高安路以北的青岛56中和四方区第二幼儿园,有在校中学生近一千名、入园儿童二百五十余名。两单位门前五米宽的高安路以南是高压线走廊地段,属于青岛市总体规划中的绿线。
据了解,相关部门要在此地建设大型停车场。而国家有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准建设停车场、废品站等。前几年,在四方区第二幼儿园门前 曾设停车场,汽车排放的尾气被风刮进幼儿园,家长们意见很大,要求有关部门取缔了停车场。此次又在此重建停放几百部车辆的大型停车场,再加上配套的汽修厂、刷车厂,大量有害气体、噪音等污染,必将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影响正常的户外活动,给学生上学、放学带来安全隐患。另外也违反了《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高压供电走廊”。所以,建议停建此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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