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受益多 今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还将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市从今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于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未再生育及收养子女的夫妇,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或960元的扶助金。
政策健全享实惠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惠泽全市城乡百万个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优惠、保障政策,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利益更有保障。我市对于所有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每人每月发给6.5元的奖励费,由区市统筹统发。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后加发5%退休金;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时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于符合二孩生育条件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且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由市(区)、镇(街)、村三级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市自2005年以来,还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给予600元奖励。
免费服务保健康
我市实行计生技术服务全免费。全市凡是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均可到定点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今年起,每年由市和区市两级政府投资,对于新婚及批准生育二孩育龄妇女,实行孕前优生四项检测,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一次生殖健康专项检查。
待遇优先优惠多
在对农民进行特殊生活补助、灾民补助、医疗救助及社会互助帮扶等社会救助中,适当提高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比例。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时,对于贫困家庭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在制定各项惠农政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发农村致富项目、实施农村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放集体福利或设立各种奖励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并给予适当优惠。
扶贫救困送温暖
在农村低保家庭中,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农村低保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女家庭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每户每年增发400元专项生活补助。同时,市和区市两级政府拨款和筹措社会资金,建立了计生公益金对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重大伤残或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实施2000至2万元不等的救助。
社会保障解民忧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大病门诊医疗、意外伤害门诊和急诊医疗的费用,报销的比例比非独生子女高出5个百分点。
另据市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形势下,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推动力度,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更多的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政策。 (通讯员 王伟 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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