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
(2007年11月1日)
一、 友情提示
二、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07年2季度欠税公告的通知
三、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的通知
四、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
五、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书》《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友情提示
近期,社会上有人打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名义,举办各种各样的培训班,推销、强买书籍或各类培训材料。在此,我局郑重提醒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我局从不向纳税人以及社会开办各类收费培训班,更不推销书籍和培训材料。敬请纳税人在接到此类通知后可拒绝,若遇强买书籍的行为可报警,避免上当受骗。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2007年2季度欠税公告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7〕15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5〕5号)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局现对2007年2季度欠税企业实施公告,请及时发布。
附件:1.欠税公告
2.市级欠税公告明细表
3.区县级大额欠税和走逃失踪户大额欠税明细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欠 税 公 告
青国税欠公字[200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青岛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户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刘崇俊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