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山东)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并部署冬季供热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山东省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并采取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制度确定热计量热价。
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绝大多数供热是按面积收费,由于室内没有计量和温控装置,无法自主调节,也没有自主节能的积极性,导致目前热能浪费高达15%-30%。与此同时,热 价不能反映市场变化,供热企业收费困难,经营出现政策性亏损,一些企业经营状况堪忧。
据介绍,引入基本热价,可以解决因为热量具有传导性带来用热计量难的问题。供热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属于固定热价,反映固定成本,不管是否用热都要缴纳,计量热价反映可变成本,按照用热量缴纳。
安装“一户一热表”往往投入不菲,有关负责人介绍,可采取多种途径实现热计量,如热量分摊法,在一栋楼或者一单元的热力总入口安装一块热量总表,然后根据用户的热分配计量、温度、面积进行热量分摊,从而相对准确地计算每一户的用热量。据悉,山东省计划三年内要培育34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省级示范项目,同时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目前,全省各城市也都开展了热计量试点,今后要对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热计量收费,在此基础上制定既有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改造方案。
山东省供热收费目前还主要以物业、单位代收代缴为主,因存在中间环节带来收费困难,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已有13个城市的采暖费实现了“暗补”变“明补”,为实现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提供了条件,下一步,将配合用热计量改革由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有效调动居民节能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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