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赵健) 日前,本市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轮候保障实施细则,今后,申请廉租房,低保家庭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住房困难户。如果保障资金分配额度不能满足登记家庭资金需求时,对已准予登记的家庭,应按照排序条件进行排队。
保障金不足申请要排队
据介绍,本市廉租房保障制度自2002年开始实施,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进行。
本市每年划拨廉租保障资金,并根据廉租申请人群的扩大来增加保障资金扩大保障范围。因此当每个批次的保障资金分配额度小于本批次已登记家庭年度实际资金需求时,应按规定的排序条件进行排序,确定保障家庭,剩余的已登记家庭列入下一批次申请。租金核减保障方式可不进行排序,每个季度或每半年的开始日为排序日。
保障排序低保家庭优先
据介绍,已登记廉租申请的家庭,应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再保障其他家庭,低保家庭将排在其他家庭的前面;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住房困难户,再保障收入困难户,其中住房困难排序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低到高排列,收入困难排序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低到高排 列;同等条件下,三无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残疾家庭、劳模家庭等优先,排序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先申请的家庭,排序时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列。
特殊家庭参照评分标准
廉租房申请者中存在不少特殊家庭,特殊家庭应坚持困难优先、满足急需的原则,根据家庭属性的不同种类设置分值,并根据分值统计出权重。一个家庭占多个种类的,权重可累加。特殊困难家庭综合权重相同的条件下,应按残疾状况权重进行排序。残疾状况权重应在设置残疾等级分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可对应残疾等级累加权重。
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排序,应将实物配租批次所对应的轮候截止日之前所有已登记家庭作为排序对象。排序确定保障对象后,应将廉租住房的套型及房屋间数、区位、住房面积、楼层等与配租家庭人口及性别结构、住址、困难程度、残疾状态等相对应,分别排序,合理确定与保障家庭相对应的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
根据规定要求,已登记家庭,在无配租房源时,暂不确定实物配租方式,应暂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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