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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拳出击严打涉税犯罪 集中曝光九起涉税案件

青岛新闻网  2007-06-27 11:41:24 

 

  

  6月2日上午,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税局联合召开涉税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我省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我省公安、国税机关近期查处的9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秦黎、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主任邓召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录温主持了会议。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和新华社山东分社、人民日报驻山东记者站、中国税务报、新华网、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山东电台、山东法制报、齐鲁晚报、联合日报、人民权利报、齐鲁电视台、山东商报、生活日报、《中国税务》山东编辑部等15家省内外新闻媒体以及山东省国税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此次曝光的9起涉税案件为:虚假运输发票系列案;潍坊三太子食品有限公司偷税案;泰安市金海购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山东先锋摩托车有限公司岚山分公司偷税及妨碍执行公务案;菏泽曹县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骗取出口退税系列案;济宁市鲁南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肥城市广信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案;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税案;淄博“6.1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莱芜“6.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这些案件既有群众举报的,也有上级部门交办、其他执法部门转办的,还有国税部门开展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发现的,涵盖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反映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特点,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起,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案件2起,出口骗税案件1起,利用假票、两套账偷税案件2起,账外经营偷税及妨碍执行公务案件1起。

  去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公安、国税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山东工作实际,牢牢抓住涉税违法大要案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条主线,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省国税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43429起,查补收入22.7亿元;公安机关查办各类涉税犯罪案件2474起,涉案金额8.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27人,挽回经济损失1.62亿元。

  一是大要案查处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山东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去年以来,各级公安、国税机关把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严重破坏税收征管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破获了一批危害严重、案值巨大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一次以宏观税负调查分析为切入点、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目的的税收管理活动,通过自查发动、约谈评估、重点稽查,相继查办了虚开运输发票系列案、泰安市金海购销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等数起重大案件,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结合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安和国税机关联合对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督办的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税案、济宁鲁南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案等进行了深入查处,重点突破,不仅严厉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优化了我省税收环境,而且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2005年,山东国税收入达到1430.92亿元,是2000年的2.5倍,比2004年增长22.64%,增收264.14亿元。今年1-5月份,全省国税收入达到796.22亿元,同比增长36.05%,增收210.96亿元,税收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税收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去年以来,公安、国税机关先后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及制售假发票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查办案件1899起,涉案金额3.7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国税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财产保险公司和股份制银行,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以及用煤大户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各地还选择部分发案率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涉税违法活动频繁、宏观税负或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的地区或行业,集中力量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

  三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将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渗透到案件查处工作的方方面面。制定实施了“四三二一”的管理办法,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要案查处管理工作的意见》、大要案报告制度、稽查案件取证规范和情报交换“四项制度”,完善了制度保障;建立了各地上报大要案、全省特大案件和全省督办案件“三个管理台账”,加大了分类管理的力度;实行了大要案月度和年度分析“两个办法”,强化了案件的动态分析管理;建立了全省重大案件电子资料库,方便了查询和应用。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提出了税收专项检查精细化的目标和要求,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特点,采取了“摸底调查”、“解剖检查”和“联动检查”等不同的措施,并大胆尝试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选案分析,进行辅助查账。2005年以来,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开票流向和用废企业税款抵扣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疑点较大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税收监控分析系统,对部分低税负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了重点督查;对全省已抵扣的运输发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排查,查获已抵扣虚假运输发票56538份,查补税额3.34亿元,大大提高了专项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初步构筑起一个信息高度共享、操作简便易行、管理科学精细的检查工作新平台。

  四是税警协作配合有了新的突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各级公安、国税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指导思想,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汇报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地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安、国税机关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本着严格执法与灵活配合有机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了稳定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两个省级部门共同制定实施了规范案件移送、提前介入、协助和联合取证等办法,各级普遍建立了工作协调制度,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协作方式,实现了执法优势互补,形成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同时,还进一步密切了与财政、地税、海关、工商、外经贸、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山东省国税局长胡金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变压力为动力,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内外结合,打防并举,坚决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今后一段时期,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切实加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公安、国税机关将继续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重点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违法案件,特别是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和假出口、以次充好、以少报多、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促进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今年我省行业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废旧物资、农副产品加工、虚假运输发票抵扣企业、虚假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企业、金融保险、房地产及其关联企业等六个行业。同时,将选择几个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直接督办或组织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措施,研究策略,不断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金税工程、金盾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增强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数字化查账软件,有效解决利用计算机记账偷逃税的问题,切实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全面了解涉税违法犯罪发展的最新动态,深入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规律、特点和动机,认真剖析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与技巧,努力构建多渠道、跨区域的案件查办工作网络,切实提高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积极发挥群众举报的作用,完善举报平台,扩大举报覆盖面,加强与举报人的交流沟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齐抓共管,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今后,将继续与财政、地税、海关、工商、外经贸、银行等部门保持稳定有效的协作关系,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贯彻落实案件移送、提前介入、联合取证、联席会议等工作办法,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警税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实现执法优势互补,形成执法打击合力。

  四是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建立健全预防涉税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关键。今后,我们将把构建涉税违法“大预防”格局作为重中之重。国税系统内部重点建立协调配合、责任明确的全方位、立体化涉税违法预防机制。各级国税机关将在深化宏观税负分析、健全税收征管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征管查互动工作办法,完善税负预警、税收管理员、数据综合分析、信息交流等制度,密切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征管查相结合的涉税违法预防控制体系;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将非正常纳税人纳入工作视线,主动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变事后查找目标为事前锁定目标,切实掌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主动性。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介绍近期我省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接受记者采访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秦黎通报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录温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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