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中身亡家属索赔20万 市南法院昨在社区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 首次邀请医药专家法庭上释疑 早报讯 面对复杂的医疗纠纷案,市南法院为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医药专家参加案件处理。昨天上午,市南法院在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召开巡回法庭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时,第一次请医药专家对原告家属提出的医学问题作解答。 开庭审理: 医院被索赔20余万元 “病人在手术时死亡,家属肯定不能接受。”昨天上午开庭后,原告称48岁的生女士在2005年6月23日到本市某大医院就诊,入院五天后医生为生女士做肾上腺肿瘤切除手术,结果生女士在手术中死亡。“医生在手术前的诊断和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生女士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 而医院聘请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生女士病情很重,要医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对病情做出一个很准确的判断,是非常困难的,认为医院对生女士的死亡没有责任。 司法鉴定: 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生女士的家属当庭提交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法医调查发现,生女士在手术中的大出血最终导致她的死亡,医生在手术中应仔细评估风险,加以高度注意防止损伤发生。在生女士的手术中,医生在手术时损伤了下腔静脉,违反了医师应当尽到的高度注意义务和危险回避义务,属医疗过失行为。 生女士的右侧肾上腺肿瘤巨大,且癌症病灶很可能已经转移,大大增加损伤的机会,一旦发生严重失血,抢救难度大大增加,也是最终死亡的原因,最终认为医生过失参与度为50%,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生女士的家属开始对此鉴定存有疑问,但经医药专家解释后,生女士家属对鉴定结果表示接受,法院也将择日宣判。 市南法院: 请来医学专家陪审 “他们将成为法官的顾问。”在昨天的庭审中,记者发现首次有市南区政协医药卫生专家顾问团的成员参加,市南法院负责人表示,医药专家来旁听主要是学习庭审中的相关程序,通过培训后将提请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今后再审理医疗纠纷案时,医药专家将负责给当事人提供诉前咨询、调解,在庭审时帮助法官就专业问题提问。(段海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