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东部的李女士向本报楼宇热线(89757313)反映:她看好位于东海东路极地金岸项目的商铺,开发商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她缴纳30万元的购房定金。由于该项目还未取得《商品
房预售许可证》,究竟这数十万定金是否可以支付,李女士心里没底,她希望《楼宇热线》帮打探明白。
李女士称,听朋友说东海东路附近有个极地金岸的商业项目,所以她联系该项目售楼处。针对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的二期,售楼人员介绍面积在600平方米以内商铺,需要缴纳30万元的定金,商铺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缴纳的定金还要多。购房定金虽然现在就要缴纳,然而购房合同还得等到后期开盘时才能签订。项目未开盘,现在就要求缴纳定金,购房合同却无法签订,这让李女士有些为难。
就此,记者联系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士明确指出,东海东路极地金岸项目二期工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品房未取得销售证件,开发商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很显然,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做法是一种违规行为。今年5月,市建委在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中表示,开发商无证预售行为正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
律师观点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房屋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就向购房者收取购房定金,这种做法不但违规,而且对购房者来说也毫无保障。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购房者手中仅仅只是缴纳购房定金,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难以合法成立,以前,也有开发单位对于这种无证收取购房定金不予确认,让购房者利益难保障。并且,外地也曾有开发商收取预售款后,让购房者两手空空的例子。魏
权
针对极地金岸项目无证预售的问题,您如有其他观点,请编辑短信发送至106053289757313,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