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27日专电(记者屈凌燕)京、沪、浙、港、澳五地消保组织日前共同发布消费提示:“五一”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慎购“水货”。 在香港,很多国际品牌由特约经销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或平行进口商品,因此“水货”并非假冒伪劣产品,只是售价可能较正货低。 消保组织提醒消费者,“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消费者购买的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得到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水货”产品时,还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如果不想购买“水货”,在付款前须向商家明确,并要求在购物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总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 据介绍,香港知识产权署全力推行“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消费者可购买商家贴有“正”字标志的商品,保证所购商品全为正版、正货。在港购物时,消费者应主动选择带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行的“优”和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行的“正”字标志的商家。在出发前可以通过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网站(www.consumer.org.hk)查询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信息。 在澳门购物时,建议选择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属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加盟商号”及“诚信店”。因为这些商号都向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做出承诺,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且必须对所出售之商品标示价格;或使消费者在购买服务前,清楚了解相关价格及服务细节。有关详情可查阅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的网站(www.consumer.gov.mo)。 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秘书长徐建明介绍,为方便解决内地游客消费投诉,京、沪、浙和港、澳消保组织分别签订过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为五地消费者构筑了一个无障碍的维权平台。消费者若在港、澳地区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向香港、澳门消委会投诉,香港、澳门消委会将及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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