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记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城管大队中队长李强的事迹
至2006年8月22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强,已在奥帆中心超负荷工作半个多月了,这天上午7时,他又准时来到执勤岗位。
八月的岛城,骄阳如火,热浪逼人。作为队长,李强持续在无遮无挡的木栈道上站了6个小时,汗水石头了警服。下午,他本应换岗回家休息,但他为了让同志们多休息,便又硬撑起精神,赶到金门路派出所处置案件。期间,他曾多次感到头痛、胸闷,但他一直坚持到案件处理结束。晚11时许,他拖着疲惫的脚步爬到四楼的家门口,一进门就摇摇晃晃地倒在了沙发上,还祝福妻子把他的警服熨好,明天一早还要上岗。但这一躺下就再也没有能够起来--因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时年43岁的李强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岗位,这正是他担任中队长的第11天。
几年来经办的案件无一被投诉
李强1963年6月12日出生于青州市。入伍后成为一名军医,2000年9月转业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任治安民警。李强先后担任派出所刑事民警和城市管理治安民警。在金门路派出所工作期间,他3年处理纠纷400余起,治安案件100余起,对350多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拘留、罚款、治安警告等处罚,未出现一件投诉案件。在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队,大多数治安案件由他主办。期间,他主办和处置各类案件纠纷6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名,配合城管治理难点69处,拆除违章建筑2000余平方米。在2006年8月的基层干部竞争上岗中,他走上了一中队中队长的岗位。
危难时刻,他不避风险;平时工作中,他勇挑重担
2001年的夏天,李强所在的金门路派出所接到一件持枪案举报,李强等6名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当时所里的防弹衣只有两件,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大家将防弹衣互相推让,谁都想把安全让给战友,把危险留给自己。最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包围在房内,未穿防弹衣的李强奋勇冲在战友们的最前面,第一个破门而入,和战友们一起将歹徒制服。
还有一次,在侦破一桩抢劫杀人案中,李强冒着大雨追击嫌疑人,咬牙追出两公里多路。马路上,雨水没脚,他的一只鞋都跑掉了,终于追上了犯罪嫌疑人,将其扑到在地上。当晚,李强主动请缨,连夜突审。接着,又和战友乘胜追击,异地办案,8天内将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他是一名好民警,他是一名好战友
在国际帆船赛安保工作期间,他每天只有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为了保证按时上岗,他每天早晨自费坐出租车。天气炎热,他的腰部长满了痱子,加上长时间的汗水浸泡,发炎溃烂,但他始终一声不吭。战友们劝他休息两天,治疗一下再上岗。他却说,没什么,我是医生,我能坚持住。大队领导要替他执勤,也被他婉言谢绝了。就这样,他一句叫苦叫累的话也没说过,整整坚持了18天,直至牺牲。
他是一名军人,并且是一名军医。他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身体,但他却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用生命印证了"立警为公"的誓言。
2006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批准为李强追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