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自棚户区改造工程结束以来的又一次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拉开了帷幕,作为今年18个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排头兵,云南路片、小港湾、错埠岭二小区三处旧城区于17日启动了拆迁工作。来自3处拆迁现场的消息多少令人有些意外:“云南路片首批拆迁的居民中,到昨天为止,已有291户签约,其中选择就地安置的占签约户的65%。”昨天下午,市南区负责该区域拆迁工作的人员介绍说,选择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的分别仅占签约居民户的17%和18%;错埠岭二小区一期几乎所有的居民也都选择了房屋补偿,而且是原地回迁;市北区小港湾的拆迁中,也有不少居民做出同样选择。记者调查发现,三大因素,促使市民仍然难舍这老地方。
市场因素:
小户型花费相对少
今年60岁的于大爷是错埠岭二小区住户,全家5口人住在面积只有66平方米的房子里,这次拆迁令老人十分高兴,因为根据他家的实际情况,拆迁时可以要两套房子(其中另外一处将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一套房子面积有85平方米,就是要花钱买,咱使使劲也能买下来。”记者了解到,错埠岭二小区改造后,将为居民们提供面积分别在50平方米、6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等多个中小户型的房子,居民选择余地很大。
“中小户型的增多,使居民们就地安置花的钱少了许多。”房地产业专业人士龙江介绍,小户型的增多是如今市民们愿意选择就地安置的一个主要原因。他介绍说,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中,对户型面积提出了明确的限定,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85平方米,小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这样的户型,基本上能够保证居民的居住需求,也符合眼下的消费水平。”相较于前几年拆迁,原地建设的商品房面积普遍较大,居民们拿到的补偿金远远不够支付购房资金的情况,难怪如今的居民乐开了花。
政策因素:
就地安置先考虑
从政策面上分析,相对于异地安置来讲,就地安置是首先考虑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业内人士分析。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同时规定,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该住宅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时,应当考虑被拆迁人就地房屋补偿的需要。
从全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情况来看,也将就地安置作为首要的考虑。今年召开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确定,未来五年将是一个重要的时期,在旧城区改造方面,“十一五”期间拟改造39片,拆迁居民4万户。今年新开工9个项目,拆迁居民16728户,其中安置用房128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住房56万平方米,约6900套。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十一五”期间计划改造37个,今年开工9个项目,拆迁居民4744户,安置用房84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住房78万平方米,约9700套。从公布的数据中不难看出,在这些项目改造中,都首先考虑了被拆迁居民就地安置的需求,同时向更多的人提供适合居住的房子。
心理因素:
难离这方故土
“故土难离,也是人们选择就地安置的一个原因。”龙江分析认为,老城区里的不少居民已在当地居住了数十年,习惯了那里的气候、环境甚至是邻长里短,因此,大多数的情况下,会选择就地安置。
记者在云南路片采访时,不少居民说,自己以前居住的里院虽然拥挤还有些破烂,但周边的居住氛围却很好,由于是老城区,日常服务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生活上非常方便,因此希望23个月之后回迁。“孩子上学、老婆上班都在西镇,所以还是回来住好一些。”一位中年市民说。除了留恋老街,还留恋几十年的老邻居。居民张大妈说,现在的新小区里,居住的都是来自四面八方的人,大家互相都不熟悉,平日里连个说话的伴都不好找。“现在,我们这里的居民大多都选了就地安置,老邻居还能经常见面,你说有多好啊!”张大妈高兴地说。
更多的居民对旧城区的改造充满了期望,“这里将是一片崭新的城区,也是一片高标准的居住区。”被拆迁的居民郭先生说,市里有关部门对旧城改造非常重视,而且确定要打造成精品示范工程,搞好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对于老百姓来说,这就是好消息。
未来的家,装满希望。徐常青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