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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三堂会审” 这出租房门为什么也开不得

青岛新闻网  2006-12-18 09:09:32 青岛早报

 

  楼上漏水使得自家遭灾,郑女士找来房主的亲戚。可房主的亲戚拿着钥匙却不肯开门,原来是租房的房客不在家。郑女士又叫来派出所民警、社区居委会、物业人员,但始终没有打开门。昨日中午,当着三方人员的面,房主亲戚打开了紧锁的房门。

  拿着钥匙不能开门

  郑女
士家住新湛三路9号三楼。前天上午10时许,郑女士听到房顶传出滴水声,随后就看到水顺着墙壁流了下来,房顶也出现多处渗水的痕迹。到11时,郑女士家的墙皮开始起皱了。“我上楼找四楼的住户,但是家里没人。”郑女士说,她又将此事反映到附近的湛山派出所。

  民警一查,房主已经将房子出租了。打房客的手机,电话关机;打房主的手机,人正在济南呢。最后,房主找到在青岛的亲戚,让亲戚拿着钥匙开门。

  过了30多分钟,房主的亲戚赶到了现场。但就在开门的时候,房主的亲戚犹豫了。“他说,万一房客回来发现少了财物,他没法交代,所以他坚决不同意开门。”郑女士说,无奈之下,物业将整栋楼的自来水总闸关了。

  民警无权开房门

  房主亲戚说要找民警来做个见证,他才肯开门。郑女士找到派出所,但是这不是民警的职责范围,所以他们拒绝出警。与此同时,郑女士又找到新湛二路居委会,但是居委会也不派工作人员出面。

  “其实问题很简单,但是却没有一方肯负这个责。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房客晚上回家了。”郑女士说,楼上的房客前天晚上就没回家。直到昨天中午12时许,在派出所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物业工作人员全都在场的情况下,房主的亲戚才把门打开了,关上了水龙头。昨日,记者采访了负责此事的郭警官,因为未经房屋使用者授权,民警是无权进入私宅的。去年青岛就发生过类似的事,结果派出所被房主告上了法院,最后派出所败诉了。见习记者 孙静芳

  就算是“三堂会审”了,就可以开房门了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个人财产,在房屋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房门真的是“开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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