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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下月起持证上岗
我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暂行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早报讯
今后,凡在两米以上临空工作的“蜘蛛人”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将被拒之门外;发包单位也必须“
擦亮”眼睛,不得把工程给未取得资格的单位。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安监、工商、质监、劳动、房产五个部门联合出台的“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下月正式实施。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蛛蛛人”坠楼事件(本报曾报道),这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南区安监部门在我市率先推行高空作业“告知制度”,要求高空作业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监部门登记,经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针对我市高空作业市场的现状,我市五个部门经过多方面商讨,出台了“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从高空作业市场的发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该规定明确指出,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2米以上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楼房外墙清洁、粉刷(喷涂),高处广告、空调的架设(安装),亮化工程灯具架设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规定还要求,单位必须依法与高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发包单位不得发包给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的单位及未取得“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对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当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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