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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办妥能退房吗

青岛新闻网  2006-12-08 15:20:43 青岛早报

 

  家住延安路的张女士咨询:她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首付40%房款,其余60%房款办理银行按揭。目前,张女士已支付了首付款,如果贷款申请不下来,她能否以此为理由,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

  答:像张女士这种情况,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应当视合同约定处理;合同对此
没有约定的,一般是看因何种原因所导致贷款不能申请,并根据原因的不同确定责任的承担。

  由购房者原因造成贷款无法办理,如还贷能力不够等,购房者应当与开发商协商处理,而无权要求退房;如果是开发商原因造成贷款无法申请,如房屋“五证”不全等开发商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下,购房者则有权要求退房。杨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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