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平均工资青岛首超济南
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八
早报讯 青岛人的工资收入在全国居什么位置?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山东省济南市统计局前天发布的信息,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青岛排在第八位,济南次之位列第九,位居前两位的城市分别是广州和深圳。
市统计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根据往年统计资料表明,以往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排在济南之后。这次青岛超过济南尚属首次。
据了解,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岗人数就是平均工资,根据统计部门有关规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截止到三季度末,济南共发放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劳动报酬147.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1亿元,增长42.80%。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932元,增加1557元,增长10.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5%。记者从青岛市统计局获悉,按常规,我市统计在岗职工季度相关数据不对外发布,将在年终综合全年情况统一发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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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两位的广州和深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6602元和25085元,比济南高出10670元和9153元。目前济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上年1至9月份的第八位,下降到今年的第九位。青岛由上年的第九位上升为第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