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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未完成佣金不必付

青岛新闻网  2006-11-06 20:46:58 青岛晚报

 

  市民林先生:前一阵子,我委托某房产中介帮我买套二手房,我与中介约定:如交易完成,需支付一定的佣金。

  几天后,中介帮我联系好一套二手房,我看了后也比较满意,就与卖房人和中介一起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好了房款数额。过了三天,我又与卖房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因此房为按揭房,当时约定此房需能办理转按揭。后来卖房人找到我,称银行不同意转按揭。

  此房不能办理转按揭,我又无法一下子拿出几十万的购房款,我就与卖房人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

  现在,中介找到我,称给我联系好了房源,我就应按约定支付佣金。我说我与卖房人没完成买卖交易,不应该支付佣金,可中介认为这与他们无关。

  答复:你未与卖房人完成买卖行为,房屋产权也未过房,因此可视为交易未完成,因此你不必向房产中介支付佣金,但你需支付前期的看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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