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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继续整顿12分驾驶员
昨天,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平时不注意依法驾驶,严重危害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被记满12分后拒不接受处理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今后将加大查处的力度。
按照新交
法的规定,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年)记分达到12分的,将被交警扣留驾驶证,由查扣部门开具教育培训通知书,在15天之内到青岛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参加培训。培训期为7天,培训结束由交警部门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核发合格证,消除记分。驾驶员可以凭当事人的姓名、所驾车号等信息通过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址()或青岛新闻网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你的住址和个人联系方式有所变动,请及时到驾管处(南京路211号,咨询电话:85614558)进行变更。想缴纳罚款而罚款单据已经丢失的违法驾驶人,可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大队补办罚款单据。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对一些拒不接受处理的12分驾驶员予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并通过本报公示,同时,对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一律处以六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曹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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