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宣布:因孝义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环保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对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暂停孝义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直到整改达到环保要求。这是目前为止山西省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最严厉的手段。 (9月10日《新京报》) 孝
义环保局执法不“孝义”:从2000年开始孝义市被严禁上马焦化企业,但几年来该市的焦化项目却从8个猛增到47个!对山西获得“全国污染最严重省份”“大气质量全国倒数第一”的“殊荣”,他们贡献不小。这样的环保局被处罚实属活该。可“暂停审批权”的处罚实在让人看不懂!事实上,不作为是人的不作为,与环保审批权本身无关。就譬如一把刀,有人拿这把刀杀人了,我们是否要把刀“逮捕”,而不追究凶手的罪责?山西省环保局不去追究某些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相反,却暂停一级环保局本该拥有的权力,实在荒谬。再者,暂停审批权后,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岂不等于放了“大假”,但工资、奖金、福利照拿不误。这哪里是“最严厉的处罚”?简直是一种奖励。另外,上收审批权后,给当地经营业户和企业办理相关环批手续带来了不便,增加了他们的办事成本。这不是官“犯病”,却让民“吃药”吗? 显然,暂停审批权,是“板子打错了地方”。治理违规审批、环保不作为只能靠:加强政府、媒体、民间等监督力度,规范环保部门权力的运用;引入领导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既要限权又要治人,既规范职能又敢于摘责任官员的乌纱帽;查处渎职和腐败分子,比如,那些违法的焦化项目,到底是谁批的,是谁充当了“保护伞”?然后给予相应的严厉的处罚。只有这样,才可能起到威慑作用。剑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