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海事航通[2006]004号
“好运北京-2006青岛国际帆船赛”海上交通管制方案
各有关单位、船舶:
“好运北京-2006青岛国际帆船赛”将于
8月18日-31日在青岛举行,为维护比赛及附近水域的交通秩序,确保海上交通安全,保障赛事的顺利举行,在比赛期间对比赛及附近水域实施交通管制。
一、比赛水域及封闭水域范围
1、比赛水域为以下各圆形水域:
2、封闭水域为以下八点连线范围内海域:
F:36°03′.20N120°22′.80E、G:36°02′.30N120°22′.30E、H:36°01′.30N120°22′.60E、I:35°59′.90N120°30′.30E、J:36°04′.70N120°30′.50E、K:36°05′.30N120°28′.70E、L:36°03′.05N120°25′.70E、N:36°02′.85N120°23′.65E。
二、船舶报告线1、进出青岛港主航道报告线(1)第一报告线为以下四点连线:A′:35°52′.1N120°46′.8E;B′:35°53′.4N120°52′.1E;C′:36°00′.0N120°50′.0E;D′:36°08′.2N120°42′.7E。(2)第二报告线为大、小公岛连线。2、灵山水道报告线(1)第一报告线为大珠山嘴和灵山岛连线。(2)第二报告线为第四航线正横竹岔岛线。
三、海上交通管制措施
1、8月18日0000时至9月1日2400时,除比赛及比赛辅助船艇以外的任何船只未经海事局核准,不得进入封闭水域。
2、船舶航行至船舶报告线必须向青岛海事局交管中心(以下简称“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交管中心指挥。
3、驶往青岛港的船舶,如果有靠泊计划在第一报告线报告交管中心,得到允许后方可进港;如果没有靠泊计划,在交管中心指挥下抛锚等待。
4、进出青岛港的船舶必须值守VHF08频道,在大小公岛连线内航速不得超过13节,在青岛港港界内航速不得超过10节。
5、比赛期间,进港船舶在比赛封闭水域附近应尽可能靠近航道中心线航行,禁止船舶在航道内追越或停留。
6、各港口公司、修造船厂和业主码头公司要合理调度船舶靠离泊作业,每日1600时之前将第二天的船舶作业计划报交管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如要临时更改船舶作业计划,须提前3小时报交管中心审核同意。
7、在港船舶离码头或锚地前必须报告交管中心,得到交管中心允许后方可离港或离锚地。
8、船舶通过比赛附近水域时,应服从现场海事巡逻船的指挥,确保船舶和比赛安全。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