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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铺开法治理念教育培训
本报讯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党校与市人事局、司法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把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干部职
工教育培训工程,不断增强全市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知》指出,要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市上下广泛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方面,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结合“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其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学习。另一方面,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普及培训,把脱产培训、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党课、讲座、理论研讨、理论考试和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的树立。
《通知》还提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责任机制。其中,组织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当中,纳入到培训、教育、考核、考察、晋升、奖惩的各个环节当中,加强对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的测评;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阵地,大力宣传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所出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取得的成果;党委政法委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督促政法干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人事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五五”全民普法整体工作中,以司法、执法部门为重点,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教学计划当中,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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