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8月8日,记者从市文化部门获悉,为净化文化娱乐环境,相关部门将从8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
据了解,本次行动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批发、零售、出租
、放映单位的所有经营场所以及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
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单位,将没收非法制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收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市民如发现有销售“盗版”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电话87214231举报。(牟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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