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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一年后撞见肇事人 法院调解摩的司机赔3500

青岛新闻网  2006-07-31 02:45:29 青岛早报

 

  早报讯 乘摩的伤了脚,肇事司机孙某逃走,1年后,周女士又坐上了孙某的车。昨天记者了解到,经过调解,孙某赔偿周女士3500元。去年2月11日,周女士在李沧区维客广场附近搭乘孙某的摩托车,因脚卡在车轮中,周女士被甩下车。孙某趁机逃离。周女士脚踝骨粉碎性骨折,医疗费2000多元。今年1月,周女士再次乘坐孙某的
车,将孙某当场抓住,并将他告上法庭。(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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