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黄页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半岛网闻 > 正文  
 
青岛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领导两次较差当调离

青岛新闻网  2006-07-21 10:4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责任追究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一把手”。以前,由于责任内容不具体、追究方式不
明确,造成责任追究难以实施的现象。为此,青岛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时,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审计结果,首先研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然后将建议提交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审定意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办法》还对严格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和审计综合评价作出规定。审计综合评价中,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一般等次或一次被认定为较差等次的,责令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检查,或给予诫勉;连续两次被认定为较差等次的,调离或免职。(杨明清)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海星狂吃鲍鱼宴 青岛西海岸鲍鱼养殖户损失千万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青岛啤酒节“青春偶像”投票
· "海尔电脑"电子竞技足球赛圆满落幕
· 新托福 New Toefl iBT登陆青岛
· 为何选择天津大学MBA班?
· 青岛啤酒“我是冠军”大赛启动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 成功创业在青岛高级技校
· 岛城最大的外语培训基地—赛思
· 缤纷度假游,超值玩个够!
· MBA第八班7月16日正式开学
· 市经贸委大连理工软件工程硕士热招
· 纯净征婚交友网-齐鲁情缘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