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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胶南新农合惠及农民兄弟
本报讯记者从胶南市卫生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保障能力,该市将筹资标准由原来的30元/人/年提
高到50元/人/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农合管理办法,在转诊、报销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民倾斜。新办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的办法,胶南市取消了市内转诊,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自主选择胶南市内的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就诊,不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同时,改进结报方式,实行当场就地结报。为确保用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胶南市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合作医疗用药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该市还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实行部分单病种限价管理,严格控制使用CT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检查,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就医费用。
伴随筹资水平的提高,胶南市对报销药品品种、病种、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等进行了相应调整。报销药品由原来的593种增加到669种;将农村住院分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在镇卫生院生育顺产的限价600元,报销300元,超出限价的费用由医院负担,在市级医院实行定额报销,每产报销300元;在镇卫生院住院由原来的1万元报销4551元提高到5175元,封顶线由原来的19551元提高到30000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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