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云南旅游小城镇建设    ■梁文生
   5月24-26日,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首次联合在云南召开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地建设和旅游部门的300多名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丽江束河古镇、大研古城及大理古城、大理新华村等一批富有多元文化魅力和优美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小镇。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等出席会议。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为了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和全省城镇化建设步伐,把旅游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永续利用”的方针,推出首批60个特色旅游小镇,其中“保护提升型”小镇11个,“开发建设型”22个,“规划准备型”27个。
   为推进旅游小镇建设工作,云南各级政府安排了相应的扶持资金,并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户籍、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导向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旅游特色小城镇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村民以出租房屋,合作经营方式参与特色产品经营。一批有远见、有实力的企业成为推进旅游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云南昆明鼎业集团、云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0家有实力的大企业先后参与进来。从2005年至今年4月,云南省各级政府已经投入资金9亿元,吸纳国内外社会资金25.72亿元,已到位资金12.28亿元。
   云南历史文化悠久,生态环境优良。在发展旅游小城镇建设中,各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实现资源永续利用。比如丽江就很好地保护传承了东巴文化、纳西古乐等等,实现了人与自然景观的美妙结合。大理喜洲镇保护开发了严家大院等110幢古白族民居建筑,使白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展现。
   旅游小城镇已成为云南省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旅游业发展的新卖点、国内外投资的新热点、当地居民收入的增长点。如丽江束河古镇经过旅游小镇建设,迅速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全国人居环境最佳魅力名镇、全国4A级景区,日接待游客超过5000多人,年旅游综合收入超过2500万元,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800元提高到3500元。
   对云南旅游小城镇建设取得的成绩,出席这次会议的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和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都给予高度评价。
   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我国小城镇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旅游小城镇发展扩大了社会需求,有利于当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也是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可行途径,对促进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旅游小城镇对城镇体系的完善、综合承载能力的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丰富了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实践。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服务和促进小城镇发展,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形式。发展旅游的小城镇增加了农民自力更生、发展创业的能力,多渠道提供农民就业机会,提升了农民的自身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发展旅游的小城镇,挖掘了独有的民族特色资源,促进了民族文化、地区文化的相互交融和各民族和谐相处,实现了对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有机更新;推动当地县域经济的发展,增强资源环境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机制。
   如何借鉴云南旅游小镇的发展经验,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加快全国的旅游小城镇的发展,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强调,推动旅游小镇健康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实践,积极引导,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密切合作。要正确处理好旅游小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旅游小城镇建设与其他特色小城镇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旅游小城镇发展与重点旅游城市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旅游小城镇开发与文化传承的关系;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旅游小城镇发展与创新发展的关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