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差
手机投诉多 八成消费者遭遇售后服务耍赖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岛城手机投诉持续升温,据统计,我市各级消协今年第一季度正式受理手机投诉547起,其中约八成是因为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解决不好所致。
“耍赖”
投诉售后服务频频
一、送修手机蒸发
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在台东一商场购买一部三星手机,因故障送到郭口路附近的维修站维修。第二天下午,维修人员打电话告诉他需换主板,费用1000余元。他考虑费用太高放弃维修。当他持维修服务单到维修站取手机时,维修人员却称手机已被他取走。后来经消协出面,对方也只答应赔偿给李先生同品牌同故障的手机一部。
消协观点:在该手机维修服务单上印有的维修协议第6条有一规定:用户取机时凭顾客取机联取机。李先生持取机联没取到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该由售后部门负举证责任,而售后部门最后只同意赔偿同样故障的手机是不合理的。
二、换机被强要保修卡
市民王小姐反映,去年12月24日她购买了一部奥克斯手机,用了1个月就出现故障,屏幕显示的字全是反的。她将手机送到辽宁路该手机售后部门维修3天后,问题依然如故。此后又修了两个多月,手机一直没修好。当她提出换货时,售后部门要求其出示保修卡。王小姐回家发现保修卡找不到了,于是向售后部门出示了买手机的发票,证明自己手机的保修时限。没想到售后部门以其没有保修卡为由,拒绝为她换机。
消协观点: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消费者丢失三包凭证和发票,可以以发货票底联或发货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手机是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修理、生产者应按照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三、换手机收磨损费
辛先生反映说,他去年6月18日在台东某商场购买一款CECT手机,今年1月、2月两次出现屏幕无显示故障。经售后服务部门维修后,近日再次出现故障。因屡修不好,辛先生提出换机。可商家以手机磨损为由要求辛先生支付140元方可换货。
消协观点: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三包规定中并没有就磨损做出规定,再者手机只要一经使用肯定会造成正常磨损,所以不能以手机磨损为由收取相关补偿费用。
原因售后服务厂家自设
“手机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售后服务不好!”市北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刘会利对记者说道。他向记者介绍说,市北消协今年第一季度共接到手机投诉79起,占所有投诉的40%,位居第一。而手机投诉中约80%是因为售后服务“耍赖”引起。究其原因,由于手机售后服务多数是手机厂家自身设立或委托的,这种先天不足使得不少手机售后服务部门遇到消费者手机有质量问题,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往外推卸责任,或者是打空头支票不兑现,导致手机投诉居高不下。
提醒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品牌
消协有关人士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鉴于手机售后服务存在的这一顽症,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注重选择讲诚信、售后服务好的手机品牌。购买手机或送修时,应该保留好相关凭据和维修记录,一旦遇到售后部门刁难,应该及时向工商消协部门投诉。
市工商局下一步将加强与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进一步规范手机市场,打击手机经销和手机维修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阎格宁)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