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文娱体育社会 > 正文  
 
人工流产50多天后胎儿仍存活 院方拒绝担责任

青岛新闻网  2006-04-22 17:00: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晗 王硕)做完人流手术50多天后,王女士被检测出胎儿仍在发育,不得不再次进行手术。王女士为此向医院索赔1.2万元,而医院表示不应承担责任,昨天,王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今年2月7日,王女士来到位于海淀区清河桥东侧一家医院做检查,B超显示为早孕,妊娠40天。当日,她在该院做了
无痛人流手术。包括药物在内,此次手术共花费两千余元。

  王女士说,此后她一直觉得身体不适。“我做完手术后出血量一直很少,医生说是因为手术时淤血吸得干净,只是给我打了几针消炎针。”王女士表示当时并没在意,但后来的一个多月里,她陆续出现嗜睡、腹胀等症状,体重剧增30斤,脸上也长出了妊娠斑,且术后一个多月仍然没有来月经。“我觉得不对,就换了一家医院做了检查。”

  4月3日,王女士到海淀区清河医院做了B超检查,医院的B超检查报告单上明确写着“超声显示宫内孕,单胎、活胎”。从照片上看,胎儿已经成形,与2个月前做手术时相比,显然长大了许多。对此,王女士难以接受,“当时医生明明跟我说手术很成功!”4月7日,王女士不得不再做了一次人流手术。随后,王女士要求第一次做手术的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三项共计1.2万元。

  医院经营部主任贾蕊菡称,王女士出现的这种清宫不全的情况是常见的术后并发症,但是发生的几率很小。贾主任说,王女士在手术前已在《人工流产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书”上明确写有可能会发生“人流不全,必要时二次手术”等情况,因此院方认为自己在法律上没有责任,“我们只能免费为其做二次清宫手术,退还其第一次手术费用2000元,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王女士补偿一个月的误工费2000元。”

  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昨天,王女士和其丈夫表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 刘楠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章子怡获邀白宫草坪观礼 迎胡锦涛访美(组图)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基督邮票文化主题酒吧4月16日开业
· 2006青岛国际车展参选车型网上投票
· 青岛港前湾港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华育杯网上生存5000元招募志愿者
· 老熨斗换雅戈尔纯棉免熨衬衫
· 环亚西文“现代英语”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BA第八班招生
· 青岛国际车展网上订票处
· 音乐生机会来了!法国学校招生
· 英语学习大馈赠,快快快!仅限3天
· 五色土-打造国内不动产抵押第一品牌
· 天津大学MBA研究生青岛四班招生!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