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风采·7/36”电脑福利彩票“好运彩”游戏附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以及《“齐鲁风采·7/36”电脑福利彩票承销规则》之相关条款,制定本附则。 第二条 本附则是《“齐鲁风采·7/36”电脑福利彩票承销规则》之附加规则,《“齐鲁风采·7/36”电脑福利彩票承销细则》之相关规则均适用于本附则 。 第三条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齐鲁风采·7/36”游戏规则基础上,增加小组合“好运彩”游戏。 第四条 “好运彩” 是在“齐鲁风采·7/36”游戏的1-36共36个号码中选择3个号码进行投注,每3个号码的投注称为一注,每注人民币2元。 第五条 “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按期销售,期号与“齐鲁风采·7/36”游戏相同。 第六条 “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在全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方法可分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单倍投注和多倍投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胆拖投注。 第七条 投注站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票,确认无误后,交投注者保存,该打印票即为“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电脑福利彩票,该彩票是中奖者唯一的兑奖凭证。此打印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 第八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的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九条 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的彩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最多13期);多倍投注是同样的号码当期购买多倍的投注(最大99倍);复式投注是以多于单式投注个数的号码的所有单式组合进行投注;胆拖投注是在36个号码中选择1至2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不同的号码,进行每3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 第十条 “好运彩”实行奖金分列,奖金为其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49%,调节基金为1%。只设一个奖级,奖金根据中奖注数均分,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 第十一条 “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的中奖号码采用“齐鲁风采·7/36”的摇奖号码,不再另行摇奖。具体设奖方案如下: “好运彩”:投注的3个号码与“齐鲁风采·7/36”摇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基本号码相同即为中奖,中奖者按中奖注数平分当期奖金。 第十二条 “好运彩”设立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出奖金以及单注奖金封顶后的余额构成。奖池资金与当期实现奖金一并派发当期奖金。 第十三条 当期每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奖除外。 第十四条 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计入下期奖金。 第十五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单注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奖金结构,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十六条 特别奖由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时,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提前向社会公告。特别奖单注奖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第十七条 “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在投注站兑奖,若单注奖金超过2000元(含)在市彩票中心兑奖。兑奖期限为开奖次日起35天内。 第十八条 “齐鲁风采·7/36”小组合“好运彩”游戏其他相关规定与“齐鲁风采·7/36”承销细则相同。 第十九条 本附则由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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