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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学校
青岛新闻网  2006-03-16 17: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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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教育局 文件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综治办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文化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联

  青岛市政府新闻办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青教通字〔2005〕116号

  ─────────────────────────────────

  青岛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文明办、综治办、公安局、文化局、团委、妇联、教体局,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综治办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文化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联 青岛市政府新闻办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青岛市 "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建设繁荣青岛、文明青岛和平安青岛的要求,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e网平安--共建文明和谐网络"活动。根据该项活动的总体部署,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网络文明学校"活动,广泛宣传国家互联网管理、使用及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普及网络知识,倡导文明上网,营造文明健康网络环境,提升校园网服务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逐步使青岛市接入教育城域网的所有学校全部达到"网络文明学校"标准。

  二、创建标准

  (一)网络管理

  1.各建网学校要成立以本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组成的"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文明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应用和管理。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际联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强校园网规范化管理。

  3.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校园网、城域网、互联网等管理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4.通过光纤接入教育城域网的学校,要为校内联网计算机(学生微机室除外)配置市教育局和区、市教体局统一分配的IP地址,建立网络运行维护日志和校园网管理、应用、维护等技术文档。

  5.认真做好学校网站备案工作,网站上要粘贴"e网平安"备案图标。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用户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监督等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散布。

  6.定期组织网络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学校团队组织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7.学校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责任事故。

  (二)网络应用

  1.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诚信"上网,大力开展以"e网平安--文明上网"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网络自律教育,增强网络文明道德观念。

  2.积极参加市教育局、所属区、市教体局组织的网络建设、应用、管理等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基于教育城域网、校园网的各类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

  3.积极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专题网站建设。学校有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建设管理、校园网网络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信息上报及时。

  4.充分依托校园网开展"电子校务",推动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成效。

  5.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泛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如"青岛教育信息网资源库")服务课堂教学,并取得一定经验,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06年3月1日至31日)

  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创建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

  各学校对照"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并提出"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评选申请,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内四区小学、五市三区学校上报所在区市教体局,由各区、市教体局对本区、市所属学校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和表彰阶段(2006年9月1日至12月15日)

  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综绐办、公安局、文化局、团市委、妇联、政府新闻办、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考核组对学校进行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学校发放"网络文明学校"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e网平安--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是"e网平安--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开创和探索校园网络管理、应用的新途径。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校要按照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有效整合力量资源,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创建活动。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各学校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创建标准。

  

  主题词:网络文明学校 创建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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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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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 字:吕 芳          校 对: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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