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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商家各执一词 金平液化气退户该退多少钱?
青岛新闻网  2006-03-02 11:39:59 青岛晚报
 

    晚报讯   “金平液化气公司当年承诺退户费130元,可俺家年初通了管道煤气后前往退户,对方却只给25元!”市民周女士向维权热线反映此事,要求金平液化气公司履行6年前的承诺。

    周女士说,她家以前一直使用液化气,为了方便,6年前在金平液化气公司重庆南路
的液化气站立了一个户,由该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她说,当时办立户手续时,对方要求交130元的立户费,由于自己有煤气罐,液化气公司给折旧40元,然后开了一张90元的收据。对方当时承诺,将来退户时,他们会把130元退还。可年初周女士给金平液化气公司打电话,他们却说只能退25元。

    金平液化气总公司的一名姓尹的办公室主任表示,他们当年并没有做出任何承诺。他对记者解释说:“现在我们是一共要求交90元的立户费,根据用户煤气罐的新旧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折旧,至于对罐子的检修、喷漆等花费,都由我们来承担。我们做的工作都是在取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可能有些条款我们没有解释清楚。”他说,2003年,青岛市燃气管理处签发了一个红头文件,要求不能使用无标识的煤气罐,所以公司要对所有的煤气罐喷漆等,用户要为此交每月5元的折旧费。像周女士这样多年的用户,都是只退25元。

    消协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首先,不管顾客还是商家,都要遵循诚信的市场原则;其次,如果说要每月交5元折旧费,那么商家应该提前告知;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双方都应积极协商解决,这样才能将双方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这位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时应注意索要并保留书面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代怡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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