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高考招生加分政策微调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教育部获悉,《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业已出台,与2005年相比,今年的规定在一些地方作了微调。 据悉,为了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和录取模式,今年的《规定》新增了几个加分项目。2005年曾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
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可以加分,今年的《规定》又对此进行了细化,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均可以加分。新被列入加分的包括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的受奖励者、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一二等奖者,以及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在2005年的《规定》中,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今年的新《规定》去掉“城镇”二字,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 根据《规定》有六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享受加分的考生包括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还有3类考生享受降分照顾,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享受降分考生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本报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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