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月5日召开,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月22日至2
6日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列席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组织大会发言和专题讨论;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