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顾这次“哈尔滨停水事件”,政府有些部门以及中石油可称得上是满嘴荒唐言!比如哈尔滨市对于停水四天一事,就以市政府的名义先后发布两则版本不同的“通告”,先说是因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二是说“根据省环保局检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很显
然,之前的通告是以政府的名义在隐瞒真相。 再看吉林省有关部门与吉林石化,从11月14日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后,就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地隐瞒真相。即使到了哈尔滨市已全城停水、松花江上游污染团已接近黑龙江省流域时,吉林有关部门还是执迷不悟。比如吉林石化说:“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而吉林石化也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是不会排放到松花江的。”吉林省环保部门声称:截至11月22日的监测数据显示,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苯类污染物全部低于国家限值。而吉林省委宣传部干脆表示目前还没有听说这个情况。看吧,作为企业以及政府诸多部门,要不是国家环保局“一锤定音”,还不知道要狡辩到何时? 松花江被污染,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属于严重的公共危机事件。作为政府,有何权利和资格隐瞒实情,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也许有人会说,政府隐瞒真相是出于一种善意,目的是为了避免引起社会的恐慌,有利于稳定民心等等。这样的理解与说法简直是荒谬透顶。如何稳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我想,就是政府首先要诚信,对公众说真话,带领老百姓共同抵御灾难与危机。对社会任何的隐瞒真相,都只能引起社会的反感,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恐慌和不稳定。 对于这次松花江水体污染以及“哈尔滨停水事件”,到底给社会造成了多少损失,现在尚无法估测。但对于吉林省和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多次隐瞒事实真相一事,笔者认为不是一句两句道歉话就能敷衍过去的。因为这种大面积、长时间的隐瞒真相,其危害不啻于一场灾难,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因此,我们在全力抗御松花江水体污染、保证哈尔滨市民正常工作与生活的同时,应该彻底清查有哪些部门、哪些领导曾经以政府的名义隐瞒真相,并一定要给予应有的惩处。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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