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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山东从我做起作品征集
青岛新闻网  2005-11-11 1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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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11月11日讯 今年
6月
份开始,省文明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了“文明山东,从我做起” 主题作品创作大赛活动。为了更广泛的吸引我市广大动漫、FLASH、电视宣传短片、摄影爱好者参加到主题作品创作大赛中来,提高创作水平,青岛市文明办确定自2005年11月10日-12月1日面向全社会征集“文明山东,从我做起” 主题创作作品。

  一、大赛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反映文明礼仪、社会公德、环境保护、尊老爱幼、健康卫生和交通秩序等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齐鲁文明网"登载的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文明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文明山东从我做起--致全省人民的倡议书》)。

  二、参赛作品要求

  (1)DV摄像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DV摄像机拍摄;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30分钟;作品以DVD、VCD影碟光盘或DV磁带的形式报送。

  (2)摄影作品 作品要求:分辨率不低于300dpi;A4尺寸像纸或15寸照片。

  (3)FLASH动画 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限;可在影碟机播放的格式;以光盘形式报送。

  (4)公益动画短片 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限;可在影碟机播放的格式;以光盘形式报送。

  (5)漫画、插画 作品要求:手绘作品的风格、尺寸不限;电子作品要求A4幅面打印,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参赛资格

  所有影像、动漫爱好者均可参加,参赛者可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形式参赛。山东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在校学生(大、中、小学生作品)、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参加。

  四、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日期: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10日

  大赛颁奖仪式:12月下旬

  五、奖项设置

  各单项分设金奖:1名, 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注:除金奖、银奖外,一件作品如在种类上不冲突,可同时获数个奖项。

  六、大赛须知

  1、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 作品可由学校或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至组委会,也可由作者本人送到或邮寄到组委会

  3、 参赛者须在作品背后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组委会及时通告获奖信息。

  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的出版、展播等使用权。

  联系方式

  有关参赛作品报市文明办综合处(地址:闽江路7号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21室,邮编:266071, 联系人:宋永刚 电话:85913539 邮箱:hotsongyonggan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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