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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合新园 |
上周本报报道了贵合新园协议毛坯变精装的情况后,又有多
位读者拨打楼宇热线88762259,反映该项目早在一年多前就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30余万元/套高额定金,现在到了签合同的时候却又出尔反尔,如协议里面约定的毛坯房,现在却变成了精装修房,每平方米装修费高达600元;房屋面积由当初协议约定的110余平方米变成现在的120多平方米,契税变成了3%;另外还必须购买12万元的车位。而贵合新园开发商青岛亚建实业有限公司,不给购房者任何说法。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行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房屋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房屋认购书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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