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的面积、争不休的室温、难退的费用、不见影儿的维修、没谱儿的改造……寒冬将至,许多市民再一次为家中的暖气
片闹心———集中供热纠纷从何而来
困惑1、面积之争公婆各理
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居民用热是按照使用面积收费的,但近年来大量的新建商品房的房产证上,没有具体标明使用面积,供热单位都是按照建筑面积乘以75%来确定收费面积的,在这一点上,市民产生了许多困惑。
家住四方区幸福家园的居民反映,前两年供热,都是按照房产证上各房间的具体面积加起来以后收缴的,但今年供热公司却坚持按照建筑面积的75%来计费,居民们认为建筑面积中包括公摊面积,这样收费不合理,而且这样计算比以前多了两个多平方米,交涉了多次,但供热公司依然没有改变。云溪小区的居民也向本报反映同样的问题。
供热公司的收费人员介绍说,前两年都是开发商负责小区供热的,今年接收过来后,发现以前收费的面积不对。在居民的房产证上,没有标明房屋的使用面积,只有建筑面积和各房间的尺寸。为此,供热公司咨询了物价部门和市供热办,对方答复说应按建筑面积的75%计费。
对于按照建筑面积75%折算,不少市民有看法,首先75%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这个比例是不是合适?其次,现在高层住宅增多,众所周知,高层的公摊面积与多层住宅相比要大得多,如果也按照这一比例折算,高层住宅的居民要多交不少供热费。
如用热户对折算的使用面积提出异议的,可通过实地测量的办法解决,实地测量中对阳台面积可按以下原则确定: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有隔墙(隔断)间隔的阳台不计算面积;隔墙(隔断)拆除后与房间等连为一体的阳台,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
房产证上各房间的面积加起来是不是就是使用面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处工作人员介绍,房产证上各房间的面积加起来并不是使用面积。市民如果想知道自己房屋的使用面积的具体数目,可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测绘申请,测绘部门上门测绘后,会出具相关的数据。测绘收费为1.36元/平方米。
室内测温频起纷争
“家里供热温度不够,打电话让供热公司的人员来测,他们专选中午太阳正好的时候来,这时候不用供热温度也不低。”家住宏大路的窦女士提起测温的事就一肚子火。
记者近日就测温一事进行调查时,凡是温度不够的家庭,莫不火气十足。大家不仅对供热的质量意见很大,而且对供热公司的作风十分不满。
家住大埠东小区的宋先生反映说,这里是高科热力公司供热,去年白天的温度刚好在16℃,晚上就更低了,家人在家里也要穿棉衣。打电话要求供热公司测温,他们常常是在好天的时候来。家住丽海花园二期的王先生提起供热也头痛,每年家里的温度也就十三四度,没办法又安了双窗,但也不行,晚上睡觉得盖上厚厚的被子。还有市民反映,用自己家里的温度计测量不够温度,但供热公司的人上门一测,他们的温度计显示的却达标了,“供热公司的温度计有没有猫腻?”对此居民们很是怀疑。
温度不达标是每年居民都反映的问题,当居民们要求供热公司上门测量时,常常会被对方以“人手少、没时间”为由挡了回来,找过多次,对方才可能选一个阳光普照的中午时分,来到你的家中。这时测温还有什么意义?
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供热条例对测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其他时间两小时内到场。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二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温度测量时,应当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温差退费难于登天
“如果供热公司不退给我们去年的供热费,今年我就不想再交钱了。”家住滨海花园的刘女士说。刘女士的家里,在供热期间的温度只有10℃左右,物业公司每年都来测量,虽然有测温的记录,但却不给居民退费。
“供热公司收费的时候那么积极,但因温度不达标给居民退费的时候,却推三阻四,从中可以看出他们见利忘义的心态。”不少深受退费之苦的居民反映,多次打电话与供热单位联系,但常常会被推来推去,啥时办理退费也不告诉大家。
让供热公司拿出钱来退给居民,真有些“难于上青天”的味道。今年新的供热条例对温度不达标退费的规定更加细致,不知道供热结束后,居民们是否仍会遇到退费难的问题。
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不过,条例中还规定,因用户装修、装饰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但现在谁家装修房子,为了美观不把暖气片包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这条规定还是否合适?当心供热公司以此为借口,拒绝为你退费。
暖气维修千呼万唤
“说是十天后就来上门维修暖气,但两个月都过去了,连个人儿都没有。”宏大路的窦女士家中的暖气片两年采暖季都不热,当时找供热公司要求维修,供热公司说等供热结束后再修。供热结束了,再找他们,便一拖再拖。两个月前,窦女士打电话再次要求对方维修,供热公司答应十天后就来,但至今已两个月了,家中的暖气片还是老样子。
“五年来,家里的暖气片从来没有热过。”家住威海路252号一单元102户的胡女士反映说,自从开始供热的时候起,她家的暖气片就从来没有热乎过,当时是染织厂的供热站给供热,找了多次没有解决。去年,这家供热站不干了,由另一家供热公司代供,今年又由华电来供热,“不知道今年的情况如何?”胡女士担心地说道。
暖气片不热,很可能是系统设计有问题,采暖系统与别的系统不同,比较复杂,必须有专业的人员来解决。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你购买的是新建的商品房,采暖设施有两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如果建设单位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则保修期不受两个采暖期的限制;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供热单位承担供热设施的保修责任。
老房改造收费没谱
家住逍遥二路19号的王女士反映,她家的房子安装暖气片的改造费达到了188元/平方米,是不是高得有点离谱。王女士咨询了12319热线,了解到一般的改造费用只需150至160元/平方米。而且到现在为止,供热单位还没有安装庭院里的供热管道,不知今年能不能如期供热。
张先生来电话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但供热公司没有告诉居民具体的设计方案和费用的明细,居民们交钱交得很糊涂。据介绍,这种情况在旧城区集中供热改造中较为普遍。
目前,岛城各供热公司对已建成的小区进行集中供热改造时,收费的标准各自制定,多的收160元/平方米,低的也在140元/平方米左右,这些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市民们都无法得知。新的城市供热条例中规定,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集中供热改造,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但目前我市尚未制定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