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作战多为不宣而战 两百年海外作战238次 1798年至2002年间,美国共在海外使用军事力量238次,其间美国国会曾7次讨论对外宣战的可能性:包括在1812年(针对英国)、在1846年(针对墨西哥)、在1898年(针对西班牙)、1917年(针对德国)、1941年(针对
日本、德国和意大利)、1946年(针对越南)、1991年(针对伊拉克),其中美国国会共四次“正式宣战”,最近一次在1941年。 翻阅美国战争史,就会惊讶地发现:其中只有5次战争是由国会“正式宣战”的,而其余的战争竟然都是总统指挥下的“不宣而战”!
美国宪法负责协调美国总统在对外政策方面的权力,美国国会在决定使用军事力量同时也要履行战争规则和惯例。长期以来美国国内一直在就谁应该决定使用武力展开争论。
目前美国实行的是以下模式:美国总统有权独自下令使用军事力量,但他必须要在下达命令后48小时内向国会通报,如果军事行动将持续60天以上,总统可以获得美国国会继续采取行动的授权。
美国国会最近60多年没有正式向外宣战。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总统曾多次在联合国和北约框架下得到美国会的授权对其它国家和国外军事领导人使用武力,其中包括参与朝鲜战争、1990-1991年波斯湾战争以及上世纪90年代在波斯尼亚和科索沃军事行动。2002年,美国国会授权美国总统对伊拉克使用武力。
专家认为,有几方面的原因使美国会目前放弃正式宣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宣战文件是政治上非常落后的东西。现代军事冲突变化无常、突然性比较强,宣战起不了任何现实作用。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