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毛坯房”相比,“精装修”的房子不仅可以让消费者省却入住之后的装修烦恼,消除邻里之间没完没了的装修干扰,还可因规模效应为消费者节省开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然而,随着“精装”时代的到来,购房者入住时发现的质量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在现有《房屋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内没有精装修质量条款的情况下,买房人一定要小心房地产商在“精装修”上打主意。买房人在买精装房屋时,要特别注意如何补充相应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精装修”存在三类问题
对购房者所反映的“精装修房”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可以发现,“精装修”普遍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为三大类:
品牌不一
首先是装修材料、厨卫设施等品牌与事先承诺的品牌不一致。比如,有购房者反映某开发商将合同中约定的某品牌窗材改成不知名的;地板的品牌也与合同约定不符等等。
分析:这一问题本来是最容易判别和发现的,只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可。然而,目前由于市场上在售的楼盘大多是期房,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们往往还没有确定未来选用的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因而,大部分的购房合同关于装修品牌的约定往往只是“某某品牌或同档次产品”,甚至仅用“高档”一词代替。
货不对板
其次,虽然品牌与合同约定一致,但实际交付使用的产品与“样板间”里的“样板”相比却是同一品牌中档次较低的。而此时,样板间早都拆了,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样板”去对质了。
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就只能“吃哑巴亏”了:约定了品牌没约定型号,开发商算不上违约;说货不对板,如果没有当时“样板”的详细记录也就成了“查无实据”了。
施工质量低
这类问题不用说,随便翻翻网上的“业主论坛”就能找到一大堆的抱怨:磁砖空鼓、地板起翘、墙皮裂缝,甚至门窗歪斜等等。
分析:一般购房者认为此类问题多是由于开发商缺乏施工经验造成的,然而,一些有着多年开发经验,并且一向以开发“精装修房”著称的知名企业,也很难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买精装修房留好“证据”
专家们对消费者怎样购买“精装修房”,以及“精装修房”出现问题后应该如何解决等问题给予了诸多有益的提示。
慎选开发商
品牌地产公司一般开发的楼盘较多,对企业形象更为重视,开发经验也比较丰富,因此,不会做什么大的“手脚”。大的品牌公司开发的项目多,往往宣传也较多,购房者对其历史较容易了解,对其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可以做到心里有数。
留下“样板”证据
现在“样板间”几乎是开发商销售之时必用的“工具”,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子,很多购房合同中都有“品质不低于样板间”字样。但谁也不能保证这样的样板能够“永存”。大多数“样板间”都在有了现房之后被拆除了,所以事先留下“样板”的证据就变得很重要。
签合同要全面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有关精装修质量的相关条款,所以买房人一定要小心房地产商在合同中打主意。
在签购房合同时,首先要在合同里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以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其次,在购房合同的合同附件中要尽量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包含在合同附件中。最后,要注意精装修房的保修问题。
签精装修房合同多留心
精装修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最大的不同就是发展商已经做好了房屋的装修,购房人入住后可以省钱、省心、省时、省力。签订购买这种房屋的合同时,要注意以下约定:
首先是装修的价钱。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到房价不是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的相加,而是要体现出精装修房屋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纠纷也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
其次,对装修的标准进行约定。要把房子交付时的装修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从装修的设计、布局到建材的选用等都要体现在补充条款中。
第三,约定装修项目变更问题。装修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多数人都在装修过程中有所改动,这样一来,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
总之,签订精装修房屋购买合同要注意“装修”部分的约定,在法律上合法的事先约定在合同中,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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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起草精装标准
10月18日,重庆市建委宣布,将以标准规范精装修商品房市场,推广精装修商品房。并于当天正式对标准立项,交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主编。
据介绍,负责起草标准的专家有10多位,都是业界的权威专家。其中包括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专家、大学教授、房地产商、装修材料供应商和监理公司人员等。专家们将在广泛听取消费者、开发商、装饰公司等的意见后,结合相关政策和重庆实际情况,拟出具体的标准。预计明年上半年可正式出台正式的商品房精装修标准。
友情提醒
收房六处看仔细
第一看门,看锁舌与锁鼻是否对位,钥匙转动是否方便。
第二看窗,一定要细看窗的工艺,缝堵得严不严,条压得平不平等。
第三看坐厕,水箱应是节能型的,若水箱渗水,容易出现锈迹。
第四看地漏,不妨在卫生间放点水观察一下。
第五看橱柜,开关橱柜柜门,看看是否方便。
第六看不锈钢洗手盆,若水管漏水,肉眼不易看到,可以用手顺着管子摸一下,干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