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业委会权力的升级,原本在业主维权大军中打头阵的业委会却渐渐滋生出一些“细菌”,间接损害着业主们的利益。谁来监督业委会?业主们正在寻找着答案。
业委会成了“挡箭牌”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业委会没有成立之前,大家都盼望着
快点建立业委会,好帮大家维护权利。可成立后,业委会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都欠妥当,也没和多数业主商量。就拿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开停车场来说吧,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持反对态度,可物业公司却理直气壮地拿出业委会当挡箭牌,因为业委会已经同意了。” 张先生更是气愤地说,“小区业委会本应是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对话的全权代表,业主们推选业委会成员时,是相信他们会为业主们全心全意地着想,但是随着业委会权力的不断扩大,却出现了个别业委会成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情况。”据他了解,个别业委会成员已经和小区的物业公司达成了某种“默契”,物业公司以免收个别业委会成员的物业管理费为条件,要求个别业委会成员在一些小区事情上及时与物业公司“通气”。 曾经代理过多起物业纠纷的宫利新律师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或其委员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收受或索取物业管理公司给予的好处,听任物业管理公司的所作所为;以不交物业服务费为交易条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违约行为听之任之;无论何种表现形式,都不外乎背离了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以损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是一个比较难控制的组织,因为没有主管单位,既不在工商局注册,也没有行业主管单位。在小区办的备案也仅仅是其选举过程的合法性认定,除了业主大会,没有别的“上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在利益的驱使下,有可能出现,甚至已经出现了某些单位或物管公司收买或拉拢业委会成员,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而业主大会对业委会违法行为的纠正很大程度上靠业主自身的民主参与意识。有的小区为了想办法监督业委会,又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来监督这个“业主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呢?
建议:加强业委会监管机制
信息要透明、公开,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要向全体业主公开公示,对于物业公司是如何监督的、预算开支、会议记录都要向全体业主公开。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即召开重要会议时邀请开发商、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共同出席,形成制约。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 宋振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