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大限之后,没有来得及抛掉手中房产的投资者开始将房子由售转租,继续观望市场变化。大批出租房源的出现和新租客的增加,使得目前租赁市场变得活跃。 但是,与买房一样,租房有时也能遇到很多麻烦,并让租房者感到烦恼。在此,提醒那些刚刚租房的新租客们要当心租房陷阱。 租房先得勤跑腿 租房对于买房来说相对资金较少,而且可以随遇而安,所以很多人在求租房屋时显得不是十分认真谨慎,所以要提醒广大租房者在租房时首先要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其次,租房时不要急于交定金或租金,在交钱之前最好看一看房产的权利人是否就是房东自己,避免有的租客在自己即将退房前将别人的房子出租牟利;第三,签定租房合同时尽量将条款签定的细一点,如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要在合同中注明归谁来交纳;最后,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租客防中介期骗为了防范新租客上当受骗,准备租房而居的房客应当有必要做到知己知彼。 第一、“房托”诈客。租房者初到中介公司后,公司的业务人员会热情接待,一旦手续办妥后,却常常因“房东不在家”而看不到房。即使租房者已经签完租房合同,交清租房定金后,还会千方百计拖延时间,直到把租房者拖得耽误不起时间,放弃退款要求。第二、无照经营。这些“公司”往往自己都居无定所。他们租间房,装个电话,打出广告就可以开业了。能骗就骗,骗不下去时就换个地方骗。租房者所交的全部费用当然无法追回。所以,新租客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最好找有资质的大型房屋中介。第三、设圈套诱骗。通常来说,中介公司都会禁止租房者和房主私下联系,但是有时业务人员会故意制造机会让买卖双方 “单线”联系后,然后中介会反咬一口,以有意“跳单”为由,不再退回押金。 所以,新的租客一定要擦亮眼睛,签字前看清楚所有合同条文,以免发生争议时无据可查。 物业纠纷早防范 另外,新租客在租赁手续办妥之后,还有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在租赁期间,房屋的内部维修该由谁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由于房屋内部的维修不属于正常的物业维修服务范围,因此,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外,物业公司基本没有负责维修屋内墙面脱落的义务。在业主或房屋使用人要求提供此项服务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另行收取维修费用。而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出租人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如果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租房者可委托物业公司对房屋进行维修。至于维修费用,租房者可先行垫付,然后要求房东支付或者直接在租金中扣除。关于租赁期间的物业费由谁支付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租赁合同中说明由谁支付,到时只要按合同履行就可以了。但是,问题往往就发生在实现租赁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时,根据规定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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