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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提示房屋产权风险

青岛新闻网  2005-07-13 11:26:38 青岛晚报

  
 

    二手房买卖中确认房屋产权的真实性是首要问题。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汤书国律师建议,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权属情况,包括该房屋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况。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
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若买方购买了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无疑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受司法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只有在确认了房屋的权属后,买方才能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产权转移风险

    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必须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登记,房地产权利才发生转移。所以,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转移。曹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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