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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岛位于青岛市南部海域,其周围海域开阔,营养盐丰富,是我市的近海渔场和多种海珍品及贝类的天然繁殖场,海洋生物丰富,同时又是我国东部候鸟迁徙必经的“驿站”和珍稀海鸟特产地,具有重要的科研和保护价值。为维持大公岛及附近海域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保护稀有生物资源和海岛自然环境,2000年4月30
日,我市第4次市长办公会同意建立青岛市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并向省政府呈报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青岛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青政呈[2001]50号),2001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青岛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鲁政字[2001]379号)。大公岛自然保护区建立以后,市海洋与渔业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2年9月24日该规划获市政府批准。该区域为自然保护区,不宜再进行开发建设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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