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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画廊》使用说明
青岛新闻网  2005-06-27 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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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画廊》,旨在于方便全国广大书画家展示宣传艺术作品,尤其是面向日本、韩国等海外宣传中国文化,创造更多艺术价值。

  青岛新闻网《画廊》,既可以是画家本人登录上传自己的作品,也可以由商业的艺术公司提交画家作品。

  青岛新闻网《画廊》,为免费提供使用。为了保证作品质量,画家首
次开通,需要经过青岛新闻网审核方可,请将个人情况发至以下两个邮箱,即可联系开通:wgq@qingdaonews.com160@qingdaonews.com ;(开通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个人情况介绍至少需要包括以下要素:1、网上用名;2、真实姓名;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5、个人简介。

  青岛新闻网《画廊》,也将积极为各大画廊公司和画展提供网上宣传服务,欢迎各画廊与书画收藏家与青岛新闻网联系。

  《画廊》提交作品步骤:

  1、新闻网会员注册用户均可登录此处;

  2、初次登录即自动申请开通画廊,请填写您的基本资料,以便管理员审核开通;

  3、用户可以管理自己的基本资料,可以管理新闻,但未经青岛新闻网审核开通,均不能在网上公开显示。也不可以上传自己的作品。

  4、已开通用户可以使用后台管理各项功能,并且原来的留言和新闻会自动显示;

  5、图片类型限制为 jpg|gif|bmp|tif,图片大小限定在6兆以内。

                                     青岛新闻网

  200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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