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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对银座景湾承诺带租约销售、8%的年均投资回报率的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文章刊出后,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同时,报道也引起了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场处的有关检查人员来到银座景湾售楼处进行了现场调查。据市场处的有关人士称,在调查中发现,该售楼处出售的房子均已办理
了房屋产权证,现由青岛瑞德投资机构代为出售这些房屋,属于二手房性质的房子。但是,该公司在宣传中并没有表明该处房子的二手房性质,购房者在购买时很不容易辨别清楚该房的性质,从而可能影响自己的投资决策。对于青岛瑞德投资机构是否具备代卖房屋的资格,检查人员经过调查得知,该公司的确具有“受托房地产代理销售”的经营范围,但是未取得代理销售房屋的相关证件,因此,该公司没有资格代售房屋。
对于向购房者承诺年均回报率高达8%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该公司的这种承诺无法得到切实保证。该公司受托于众多房主代为出租这些房屋,很难确保8%的投资回报。并且,销售单位在卖完房子后,发生人去楼空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那么,他们又如何能确保购房者的投资收益呢?并且,该公司也没有敢于将这样的长期承诺写入购房合同。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场处的有关人士表示,任何单位销售房屋无论销售资格还是销售方式都应该合法,对于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承诺,必须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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