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明确提出,将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六大支撑体系之一。为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先进经验,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本报编写了本期新闻
专栏,并就相关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专门采访了市长助理、市农委主任迟华东。 都市圈:请问,我市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如何?
迟华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指导,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目前,各种协会已发展到241个,个人成员3.8万人,带动8.3万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全市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强、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先进典型。在它们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市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日益增强,对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都市圈:为什么当前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去考虑与扶持?
迟华东:因为在欧美和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农业产出的80%以上的初级产品都由合作社(或农协)统一加工和销售,合作社(或农协)作为纽带,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联接、整合成了联系紧密、产加销一体的完整产业体系。青岛农业发展的优势和潜力在开放,如何让分散的农户这一弱小的市场主体去迎战已经非常强大、有充足实力的竞争对手,是我们面临的非常现实的、严峻的形势。
都市圈: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迟华东:受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的限制,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很不规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市委、市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有的地方却重视不够,没有具体的措施。多数农民还缺乏合作意识,对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合作水平低,带动能力弱。现有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农村近500万农民而言,数量太少;多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合作的初级阶段,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有的甚至与农民还只是买断关系,社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占有率也低,对市场的影响程度相当有限,直接影响了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运作、管理不规范。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内部既无章程,又没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活动比较松散,组织能力弱,经营很不规范,基本停留在自发运行的阶段。这种状况不但影响到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还可能留下发展隐患,制约自身的健康发展。四是对农民利益保护不够。许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从维护合作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开展紧密地互助合作与联合,与社员只是简单的买断关系;相当一批合作经济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或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并没有解决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问题。
都市圈:今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迟华东: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郊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我们要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目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市场运作、民主管理、部门指导、政府扶持”的思路,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稳步办好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协会;积极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推动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提高行业竞争力。用3-5年的时间,全市基本建立起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平台。
都市圈:请您谈谈具体的做法。迟华东:今后我们将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基层专业合作社和合作协会,夯实合作基础。农民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突出重点,大力发展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的各类基层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要鼓励基层科协、供销社、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利用它们的技术、资金、营销网络等优势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各类为农服务的协会、中介组织。要积极发挥社会能人的作用,引导鼓励种养大户、购销大户等具有资金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鼓励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并适度给予扶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引导其逐步发展成为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广“九联模式”,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更多的有实力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将扶植合作组织与建设农产品基地结合起来,建立企业与农户互惠互利的合作组织。大力支持村党支部或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兴办,采取“支部+协会或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是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实现更大范围的合作。行业协会是实现合作经济组织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联合的有效载体。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绿色食品协会、特色作物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认真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围绕蔬菜、果品、茶叶、花生、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争取首先把全市性的茶叶协会、畜牧协会、水产协会、花生协会、蔬菜协会、食用菌协会、农机协会等行业协会建立起来。要坚持“民办、公助、党领导”的原则,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并结合机构改革,将应该或者可以由协会承担的职能,交给协会来办,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代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服务作用,使行会成为政府联结农民和市场的桥梁、纽带和得力助手。各市区也要围绕优势产业,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
三是抓住四个关键环节,提升合作水平。第一要抓机制。这里的关键是,在兴办合作组织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户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人,既参加生产经营,又参与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第二要抓服务。要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植根于农民,了解农民需求的优势,一方面根据自身实力,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同时也要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供销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多样化的服务。第三要抓市场竞争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有凝聚力和活力,就必须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使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得到好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注重科技进步,发展品牌农产品,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也可以采取参股、控股等形式与其他经济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增强经济实力。第四要抓规范化建设。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逐步规范,在规范中逐步提高,推动发展。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阶段,不断完善章程、制度,把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办成“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经济组织。抓住了这四个关键,就抓住了办好合作经济的牛鼻子。
都市圈:政府在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有什么新政策?
迟华东:市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一是确立法律地位,降低准入门槛。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其形式和从事的主要服务活动,可以在民政部门作为社团法人进行登记,也可以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准许其围绕成员的生产和销售从事经营活动。登记时不受场地、资金、活动范围等条件限制,只要农民自愿加入、有章程、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机构的,就准予登记发照。注册登记应简化手续并加快办理。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今年已经安排了600万元专项资金,明年还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各级财政都将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初期的合作知识普及推广、业务培训、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本报记者梁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