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刊登了《买套房子
麻烦惹来一堆》一文,报道了庆安路50号多位业主购买了青岛二十二世纪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房子,在入住3个月后便被停了生活用电。后来,二十二世纪不动产在答应代为申请办理一户一表后,又反悔了。有关法律人士认为,二十二世纪不动产在这件事上不能免责。
报道刊登后
,张先生等业主反映,二十二世纪不动产始终没有与他们联系解决这个问题。并且,楼宇热线(8258599、2075047)也未曾接到该公司对此问题的任何进一步解释。
该公司的这种做法不但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随后又接到多位该公司代理的另外一个项目的投诉。
市民王女士(化名)称,她从二十二世纪不动产购买了一套颐佳小筑小区的房子,后来据了解,该小区也是他们公司从某单位买进来的,在没有办理水电分户的情况下,便转卖给了业主。将来房子交付后,发生类似水问题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当为此问题追问二十二世纪时,却得到了该公司的断然拒绝。有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水、电分户的事情需要由业主自己解决。"当时二十二世纪卖房时却对此事没有明确告知,目前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确实,让我们失望。"王女士后悔地说。
颐佳小筑的另一位业主汤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打算使用公积金购买这处房子,但二十二世纪不同意为其代为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来该公司的售楼人员解释说,这类房子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他只能为此多付近5万元的利息。汤先生认为,无论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按照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他都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二十二世纪在销售前没有把这件事及时告知他。
业主孙女士则对该公司要求她承担购买颐佳小筑的营业税的问题感到不解。孙女士称,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营业税应当由卖方,也就是二十二世纪不动产来支付,然而该公司只收取房款净价,其他税费他们表示"公司一概不管"。对于该公司如此做法,她认为确实有逼迫业主接受霸王条款的嫌疑。
跟踪报道 二十二世纪不动产不露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