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一听到官员自杀,就立马想到是因为腐败。这种近乎条件反射式的联想,成为一种集体意识,并不是偶然的。如果说这种联想,是一种不健康的有待矫正的态度,那么,更需要矫正的,恐怕就是对自杀官员的匆忙定性了。 据4月20日《北京青年报》报道,4月18日13时30分左
右,湖南长沙望城县委副书记杨奇保在望城电信大楼跳楼自杀。一天后,当地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杨某死亡事件系本人对病痛极度恐惧,导致跳楼自杀身亡。 看到这里,别的不说,不能不为我们的官员脆弱的神经感到忧虑,而这么多自杀官员,均被认定对疾病的恐惧,则不能不让公众狐疑顿生。且随后列举几例:
2005年2月,安徽蚌埠市统计局长跳楼自杀,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是“精神焦虑症”。
2005年1月27日,河南省新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白虎林在其公寓内死亡。28日,郑州市委与新郑市委发表联合声明,称白虎林近段时间身患疾病、精神恍惚,系自缢身亡。
2004年2月23日,四川雅安市公安局内身亡的公安局长李海经法医鉴定,确认属自杀,原因是“因为病痛折磨,对战胜疾病、搞好工作缺乏信心,心理素质脆弱”。
罢了,不用再举例了。难道我们的官员真的会脆弱到这种地步吗?倒是李海一案给我们一点启示:经最后侦查,李海收受黑社会钱财,败露后最终“自绝于人民”。实际上,人们一听到官员自杀就联想到腐败,正是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刻意隐瞒信息所强化的。想想真是遗憾:官方的认定百姓不仅不信,而一旦官方的结论与事实不符,又大大地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这是何苦来哉!古河《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