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幸福楼建设工地一片繁忙。 |  | | 刚竣工时的幸福楼。 |    1965年9月26日,青岛四
川路西广场棚户区拆迁改造完工,幸福楼崛起,人们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上世纪初德帝侵占青岛后,由于筑铁路、建码头需要大量劳力,因而靠近青岛的即墨、平度、胶州、日照等地的贫苦农民,纷纷来青岛出卖劳力糊口。他们在四川路东段的海摊上搭起窝棚居住,后来发展到四川路西段和团岛一带。在四川路海滩建起的简陋木板房,形成棚户区。农民们到铁路、码头工地上出苦力,或拉大车,家属则捡些煤炭、劈柴、废纸、碎铁等就地出卖,以求贴补生活开支,此即破烂市的雏形。    上个世纪20年代中国政府收回青岛后,将这处棚户区命名为西广场,意谓西部的广场,并由书法家王垿题字,刻于菏泽四路西广场入口的木门架上。西广场前后两条街,前街长约300米,宽约5米,有几家铁匠、成衣等手工业者,多数人仅能勉强维持最低生活。后街则多是苦力们和暗娼的栖身之地。30年代,城市贫民增多,在西广场西端,建起了一片砖房,名为新广场。40年代初的一场大火烧掉新棚户区,破烂摊又逐渐移到四川路、东平路、嘉祥路一带。    解放后,卖破烂者纷纷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进了商店、工厂,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人。而此时的棚户区,房屋破漏,30%的房屋面临着倒塌的危险;多数房屋为木板、油毡结构,建筑密集,道路狭窄,易引起火灾蔓延;该处地势低洼,每逢雨天,房屋经常被淹。为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青岛市委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棚户区进行调查,决定拆除旧有房屋,由政府投资建一座5700平方米的七层楼房。在改造西广场的工程中,许多人自觉让出住房安置拆迁户。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承担挖填土方、清除建筑垃圾等工作,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    1965年9月26日,四川路西广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不仅解决了280户居民的住房,同时对周围道路和公共设施也进行了扩建和美化。群众为表达自己喜悦的心情,把建起的新高楼称为“幸福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