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每年续保,最高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利益: 意外医疗赔偿金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获得意外医疗赔偿金,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 意外住院津贴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入住医院治疗,按"
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被保险人"意外住院津贴",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可达一百八十日。 无理赔奖励计划:若被保险人没有提出任何保险金给付申请且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保险合同每年续保时,可享受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自动增加利益,每次增加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的3%。增加部分累计至保单上载明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的30%为止。
缴费方式:同主险,但不包括主险是以趸缴(一次性缴清)方式缴费的情况;
缴费期限:一年;每年续保,最高可续保至64周岁;
举例说明: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日工资为130元。她购买了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为2万元、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为100元的《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险利益 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 2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日额 100元
若在一年之内,小赵未提出任何保险金给付申请且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在第二年里小赵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 保险利益 单位:元 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
(1+3%)*20000=20600 意外住院津贴日额 100
若在十年之内,小赵未提出任何保险金给付申请且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在第十一年里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可以累计至(1+10*3%)*20000=26000元。在此后年度内若小赵未提出任何保险金给付申请且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将维持26000元不变。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340元,相当于小赵平均每天的保费仅为0.93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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